一、教室是教學活動的主要場所,必須保持安靜。不準在教學大樓內大聲喧嘩、追逐打鬧、打球或打牌及其它棋類活動等。未經學校批準不得用教室舉行舞會、聯(lián)歡會等各種聲響較大的有礙他人學習的活動。三、按時上課,不遲到、不早退,上課時不擅自離開教室。上課時間不準會客。遲到學生進入教室應向教師報告,經同意后方能入座。五、尊敬教師,上課時集中精力專心聽講,提問時先舉手得到老師同意后再發(fā)問,不隨意講話,不做與課本無關的活動。七、人人應愛護學校的各種設備和設施。不準在門窗、桌椅及教師內外墻上涂寫、刻畫或隨意張貼;不準用腳踢走廊和教室的墻壁。教室內的課桌椅、教具、照明器材、電教和擴音設施等不準隨意搬動和拆卸;活動的課桌椅在使用后應重新排放整齊。凡損壞公物應照價賠償,并視為情節(jié)輕重給予批評或必要的處分。九、凡使用教室,由教務處統(tǒng)一調配。各部門、各學生班級需要臨時使用教室,均需到教務處辦理手續(xù)。